
“非常感谢检察官姐姐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吸取教训,以此为戒,重返校园后认真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静海区检察院就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依法对大学生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某是某大学大一在校生,高三时通过打台球结识了孟某。孟某引诱其提供身份信息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并提供给李某好处费。李某虽然想到自己的信息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但依旧按照孟某的要求办理了银行卡。
拿到好处费后,李某欣喜不已,在“高额报酬”和“收益快”的双重诱惑下,李某又将这个“赚钱诀窍”分享给同学。李某介绍他们给孟某办理银行卡获取报酬,共计获利4000余元。经查证,涉案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达356万余元。案发后李某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并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静海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会上,检察官商讨后认为,李某系因一时贪念参与犯罪,时间较短且悔罪态度真诚,若对其提起公诉,将就此改变李某的一生,应酌情给予其改正错误的机会。
静海区检察院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出发点,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李某在校表现、犯罪情节、悔罪态度,以及社会危险性,最终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李某此前就读的中学存在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积极的心理干预机制等问题,致使犯罪分子利用漏洞引诱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督促学校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有效防止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检察官决定向该校制发检察建议。
办案检察官根据对类似案件的归纳总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该中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将普法宣传纳入日常课程;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全面排查校内安全隐患,对学生违法犯罪苗头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遏制。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沟通,形成关爱合力。
该中学全面接受检察建议,积极采取相应举措,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召开普法主题班会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师生们的法治意识和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辨别应对能力。
静海区检察院将持续以更高责任感、更强使命感能动履职、主动担当,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结合“法治进校园”工作,以检校问诊、法治宣讲、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多维度对校园多发犯罪案件进行诉源治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天津政法报
编辑:
范艺瀛